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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十一五”各省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公布。我市单位GDP能耗由2005年的1.7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1.395吨标煤/万元,“十一五”期间累计降幅22.05%,圆满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一五”下降22%的约束性目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十一五”期间,着力从四个方面狠抓节能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工程节能,围绕国家确定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实施一批工业锅炉改造、电机变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步伐,利用国家资金支持重点实施了28个总投资12亿元的节能项目,项目年节能53万吨标准煤。二是狠抓结构节能,坚持“优化一产、提升二产、突破三产”,从加强节能降耗的角度依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22户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期间,我市规划实施了总投资110亿元的93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95亿元。三是大力开展管理节能,建立了节能降耗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出台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推进“4180节能行动计划”,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40家重点耗能企业,逐一进行会诊,指导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用能量。四是抓好建筑节能和社会节能。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工作,加大地源热泵、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在建筑的应用,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和“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节约能源法》宣传工作,加强重点耗能单位节能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