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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各科室:
为切实提高委机关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科室发文管理,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鹤政办〔 2010 〕 38 号)关于内设机构的有关规定,比照省发改委相关规范,现将我委机关各科室发文头字规范如下,请遵照执行。
二 〇 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