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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鹤壁市商贸物流园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淇滨发改
[2011]31
号)文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善鹤壁市商贸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环境和防止水体污染,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鹤壁市商贸物流园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是完善鹤壁市商贸物流园区污水管道系统,设计新增污水管网长度
26.15
公里
。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为
1997.27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申请上级扶持资金。
三、建设年限: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12
月
四、请你单位督促项目单位据此抓紧时间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五、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规范项目管理。
六、项目投资纳入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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